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,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南安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填报“三个规定”情况公布如下:
2023年10-12月,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17件,其中,10月份填报5件、11月份填报6件、12月份填报6件。
下一步,南安市检察院将坚持把“三个规定”依规如实填报作为重要任务,驰而不息落实“有问必录、应报尽报”,切实守好公平正义这个政法工作的生命线,推动形成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的良好氛围。
南安市人民检察院
2024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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